二次供水设施的责任单位为供水管理单位
日期:2021-11-18 阅读:
从今年十一月开始。
“武汉市供水条例”正式实施。
《条例》明确了
二次供水设施的责任企业为
供水管理企业
而不再是原所有权人
切实减轻了市民负担
在《武汉市供水条例》颁布实施26年以来,经修订《武汉市城市供水条例》,修订了城乡供水一体化,优化了取水环境,加强了水质监督,维持了供水设施,并进一步改善了供水质量和效率。
该条例明文规定,供水企业务必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、拆换或维修供水设施。无法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供水的,应实行临时性供水措施,确保市民基本生活用水。为了确保水压力符合国家标准,确定二次供水设施的责任企业为供水企业,而不再是原来的所有者,即用户。
市水利局供水处副处长何良盛介绍,此次出台的《条例》具有三大显著特点:
一是,推动城乡供水用水服务均等化,让农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一样的供水服务;
二是,优化城市用水环境,给水企业在接入供水条件后,提前铺设市政给水管道,从而节省了工程建设时间和费用。
第三,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、改造与维修。新建和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交由供水企业维护,彻底解决后一公里的供水安全。
从十三五开始,武汉市在中心城区完成7个水厂和新城区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水厂工程,新增供水能力81万吨;实现“供水一张网”,“农村供水一体化”的格局初步形成;全市近5000家二次供水泵站,年底完成的二次供水改造,将使160万居民受益。